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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兰:巡察靶向纠治涉企检查乱象
今年3月,按照贺兰县委第十轮巡察安排,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发改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。
巡察组紧盯“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”行动、“六个攻坚战”等重点工作,通过走访企业、查阅执法记录等发现,全县涉企行政检查中部分部门涉企行政检查随意性大,多头重复检查现象普遍,全县仅1-3月就开展涉企行政检查362次,不仅耗费人力物力,还花费了大量资金和时间成本,企业反映“今天刚迎检,明天又检查 ”,严重影响了贺兰县营商环境。经过巡察组深入调研发现,问题根源主要是缺乏统一的涉企行政检查管理机制,从而导致监管行为随意化、碎片化。
针对巡察出的问题,巡察组立即下发《立行立改通知书》,督促发改局党委牵头制定涉企行政检查管理机制。县发改局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,联合司法等部门于3月21日制定出台《贺兰县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方案》,要求各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按照依法依规、公开透明、高效便民原则,进一步优化检查流程,公开检查事项、减少检查频次,确保检查行为合法合规,杜绝随意执法、越权执法现象,通过建立“三项原则”从制度层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,破解检查乱象。
此次巡察整改,不仅解决了企业反映强烈的检查过多过频问题,更构建起“制度+监督”的立体化监管体系,也为全县企业营造更加宽松有序的发展环境。“我们将进一步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,各行政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本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自查,让广大企业真正感受到巡察整改带来的实效。”贺兰县发改局负责人表示。(贺兰县纪委监委)